打工渡假制度須知

所謂「打工渡假制度」
此乃基於日、台間的協議,為提供台灣青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一年之渡假期間,為補旅費之不足,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種制度。這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
※注意:這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必須是以度假為目的,附帶從事打工活動方被認可)。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大學生等要赴日實習,係基於教育課程之一部分,而在日本公私機關從事業務之活動,須辦理其他相關簽證;因與打工度假制度宗旨不同,故無法成為發給對象。

簽證之發給對象
(1)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2)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30歲以下(3)在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以度假為主要目的而停留在日本(4)過去未曾取得此種日本簽證(5)無被扶養者同行(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6)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載有身分証字號)(7)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票券(8)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9)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10)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死亡、受傷或生病之相關保險。

打工渡假簽證
(1)簽證之有效期間為一年。(自各期之領證期間第一起算)
(2)在簽證有效期間內赴日,並由入國審查官給予上陸許可者,即表示被認可自當日起,在日停留一年。
(3)簽證之有效期間無法延長。不能在有效期間內赴日者,該簽證將失去效力。

申請手續
(1)申請方法:須由申請者本人,攜帶所需文件,向交流協會提出簽證申請。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
(2)
申請地點: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3)申請期間:第一期:201257()~511()     第二期:2012115()~119()
(4)受理申請時間:上午9151130  下午145400   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
(5)受理對象:
第一期:198158~1994511日出生,並打算在2012618日起一年內,赴日打工渡假者
第二期:1981116~1994119日出生,並打算在20121217日起一年內,赴日打工渡假者
(6)申請所需文件:簽證申請書2吋白底證件照1(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台灣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履歷書調查表理由書計劃書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劵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並非絕對必要)護照影本(護照正本也請同時帶著)

審査方式
(1)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將會進行嚴格審查。
(2)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將以最符合打工渡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來選出合格者。
(3)審查官判斷有必要時,將會安排面談。
(3)對於審查之基準,不發給之理由等,恕無法回答,敬請諒解。
(4)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包括向台北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一律無效。

審査結果
(1)發表日期:第一期:2012615日 上午10      第二期:20121214日 上午10
(2)發表方式:審查結果,本所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受理申請時,由本所蓋在受領證憑單上之號碼)於本所網站,並張貼於台北高雄兩事務所門口。請上您提出申請事務所網站或事務所門口公告確認。
※注意:發表時,係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若遺失受理領證憑單,恐將無法確認結果,因此,敬請妥善保管。
關於審查結果,恕不接受電話、窗口之查詢。

領證手續
(1)領證期間:
2011年申請者 第一期:2011620~2012620
                         第二期:20111219~20121219
2012年申請者 第一期:2012618~2013618
                         第二期:20121217~20131217
注意(重要):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就不能再領證,請務必注意。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將無法領取簽証,請務必妥善保管。各期之領證期間與該期「簽證之有效期間」是一致的。不能在有效期間內赴日者,該簽證將失去效力。
(2)領證所需資料等:
()本人領取 申請人護照正本受理領証憑單簽証費用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正本及影本)
()親屬代領 申請人護照正本代領人身分証正本雙方關係證明文件(:戶籍謄本)受理領証憑單簽証費用       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正本及影本)
()友人代領 申請人護照正本代領人身分證正本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須由申請人填寫)受理領証憑單
簽証費用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正本及影本)
注意: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將無法領取簽証,請務必妥善保管。保險内容,須包含在日停留期間,萬一死亡、受傷、生病之相關保險,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

~以上內容擷取於交流協會網站所載資料(2012年12月28日現在),若有更新請以交流協會公布資料為主。~

櫻花日語學園
台南校:台南市北區成功路54號7F   Tel : (06) 228-2552 Fax : (06)228-2561 tainan@sakura-jp.com.tw
高雄校: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1號6F Tel : (07) 285-5560 Fax : (07)285-7323 kaohsiung@sakura-jp.com.tw
Copyright (C) 2008 Sakura Japanese Language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