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學前的必要手續
1-1 必要手續
 
.由日本留學教育機關來的入學許可
 .取得在留資格(留學或就學)
 .取得護照
 .取得簽證
1-2 手續步驟
在日本和美國等歐美先進國家一樣,煩惱有關非法勞工問題等的入境審查。到日本留學是按照入國管理局發行的在留資格為重點。具體而言,要提供足夠留學經費的財力證明;及有說服力去說服不會非法滯留的理由。


1-3 主要的文件
必要文件是因學校而異,主要的文件如下:
 .入學申請書(學習理由等)
 .照片
 .經費支付書(在日停留的一切必要費用的能力證明書)
 .履歷書
 .畢業證明書等


2. 留學後的必要手續
2-1 外國人登錄

在日停留超過90天以上的外國人,入境之後90天內必須在居住地的鄉鎮區公所申請外國人登錄證。
【登錄手續】
原則上,本人親自到設置在居住地的鄉鎮區公所窗口填入「外國人登錄申請書」所規定的事項,附上機票及照片2張向窗口提出。申請外國人登錄時,在指定予定期間交付證明書,過幾日在某期間內會發給「外國人登錄證明書」。
【隨時攜帶‧繳還義務】
持有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的外國人,需常常攜帶;入國審查官、入國警備官、警察官等要求出示時,必須出示。而出境的時候,除了持有再入國許可以外;在出境機場等須將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繳還給入國審查官。
2-2 再入國許可的申請
在留日本的外國人(持有長期的居留簽證或留學簽證者)如果須再入境日本時,只須要在出國前到入國管理局申請再入國許可就可以了,不須要取得其他的簽證。
2-3在留期間的更新
入國時決定的在留期間已超過而繼續停留的時候,在現在的在留期間期滿前,必須向地方入國管理局等申請更新許可(通常在在留期間期滿前)。
2-4在留資格的更新
「留學」的在留資格變更為就業簽證的在留資格等時,必須到地方入國管理局等變更在留資格許可。
2-5親屬可在日本滯留
持有「留學」的在留資格者的扶養配偶或子女,持「家族滯留」的在留資格;按照扶養者的在留資格2年或1年,可在日本滯留。留學生本人習慣日本的生活後,一般都會申請親屬在日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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